关于做好2021-2022学年学籍和国家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系、各班主任:
根据《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工作指南》(粤人社函〔2013〕1036号)等文件精神,为了更好地完成新学年学籍和国家资助申报工作,现通知如下:
一、学籍
指“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”和“省级学籍系统”的学籍在其他技工学校、职业院校就读过的学生应主动联系原学校退掉学籍,我校才能成功申报学籍。
二、组织学生申报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工作要点:
(一)资助对象:
免学费资助对象: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一、二、三年级所有农村(含县镇非农)学生、城市家庭经济困难(低保户享受家庭)学生。
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: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一、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以下六类条件进行评审:①农村、城市低保或特困家庭、建档立卡家庭子女;②孤残学生、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;③本人或家庭成员因工伤残或患重大疾病;④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;⑤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,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;⑥单亲家庭、父母年事已高或丧失劳动能力。
(二)工作要求:
1、免学费:确认本班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,由班主任到江顺仪老师处领取《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申请表》,并组织学生认真填写。
要求:参照申请表上的样板(附件1),做到内容真实准确,保持纸张整洁,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。
2、国家助学金:严格核实本班符合国家助学金申报条件的学生,由班主任到江顺仪老师处领取《广东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,参照申请表上的样板(附件2)按要求填写;
3、收集相关证明材料,装订好。按以下顺序装订:①《申请表》;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;③户口簿户主页及个人页复印件;④户口性质证明原件(户别不清晰的(如家庭户)需提供);⑤低保证复印件(低保家庭的需提供);⑥毕业证复印件。申请国家助学金另须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六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(如优抚证、离婚证、残疾证等复印件),户口簿和各类证件的复印件须复印件统一用A4纸,请于9月20日前递交纸质材料给江顺仪老师。
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,请各班主任务必重视,严格审核学生是否符合申报条件,亲自组织学生填写相关表格,按时递交材料,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相关待遇。
广东应用技工学校
学生工作科
2021年 8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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